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张贵鹏       发布时间:2021-10-11      来源:濮阳教育网
 

濮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现将《濮阳市教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1225

(此件公开发布)

濮阳市教育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0号)精神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行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使良好法治环境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任务措施

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四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办公、服务窗口等场所,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要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统一建章立制。明确行政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要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投诉举报方式、途径等必须公示的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情况等,实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

1)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实施主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审查方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2)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审定后予以公示。

3.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1)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佩带或出示行政执法证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2)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等内容,特别是救济的权利、程序、渠道,并在行政执法检查文书中予以记录。

3)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外,应当主动及时公开,经技术处理后依法应当公开的,应当及时作技术处理后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公开工作要注意与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

5.创新公开方式。要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建立制度。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执法行为类别,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与使用等,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

2.规范文字记录。行政执法文书是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上级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统一制定本系统各类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报市法制办备案。同时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积极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做到电子文书和纸质文书一致,逐步提高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的信息化水平。要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管理和保存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效果。

3.推行音像记录。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要结合执法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要按要求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并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加强音像记录规范化建设。

4.推进信息化建设。要利用现有“互联网+行政执法”,结合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自动生成不可删改的行政执法数字化案卷,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任何人不得修改、删除或损毁记录信息。积极探索音像记录即时上传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强化信息运用。要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移交、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1.建立审核制度。制定《濮阳市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市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审核程序等。

2.落实审核主体

1)市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要不断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在条件允许时,应当配备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

2)要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要依据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以及对当事人、社会的影响等因素,明确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和目录清单。要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的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内容。要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要根据工作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1.制定方案。要按照省、市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市教育局具体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召开市教育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工作中涉及的任务、具体措施和要求等进行全面部署。

3.培训提高。组织本部门执法人员三项制度有关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4.调查汇总。组织对执法行为类别、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音像记录设备、执法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报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汇总统计,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打好基础。

(二)建章立制阶段

按照市政府三项制度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或修订市教育局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制度文件,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经审定后报市法制办备案。

(三)全面推行阶段

1.规范实施。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要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

2.监督检查。要适时组织开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经督促仍不整改的,由市教育局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3.优化提升。要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注重总结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作用,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市教育局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材料报送工作。

(二)鼓励探索创新。在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任务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方式和方法,培育先进典型,发掘工作亮点,不断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附:濮阳市教育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濮阳市教育局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都国林(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殿峰(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杨照华(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乔明福(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宏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莉莉(市教育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

李彩光(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邵中超(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刘赏林(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员:于党伟(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牛仕方(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赵光伟(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文建峰(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科长)

  (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田奎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科长)

夏凌燕(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科长)

刘爱军(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丽(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科科长)

  静(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

景贵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科长)

王章喜(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科长)

杨守鹏(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科科长)

周宏伟(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牛仕方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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