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巩固全市中小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切实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全面提升学生餐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濮阳市教育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濮阳市华龙区振兴路12号濮阳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邮编457000)。来信请注明“《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aqb369@126.com。 3、通过来访方式到濮阳市教育局(振兴路南端)院内北楼安全管理科。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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