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瑞琴委员:
您提出的“当今民办幼儿园面临的困难分析”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关注。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部署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近几年,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基础差、历史欠账多等原因,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正如您所说,社会力量办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学前教育的社会问题,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确实给民办教育行业带来了巨大冲击。结合您提的工作建议,根据教育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一、我市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底,我市有幼儿园1261所。其中,公办幼儿园404所,民办幼儿园853所。在园幼儿143244,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49449人,民办园在园幼儿93795人,全市民办园占比达到65%。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61493人,全市普惠率达到77.4%。2021年全市安排新建、扩建公办园19个,新增公办学位4380个;利用闲置资源改建公办园5个,新增公办学位990个;城镇小区配套园办成公办园6个,新增公办学位1170个。
二、问题回复
(一)资金受困问题
“目前,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属于非营利性机构。一方面,在融资层面无法向银行申请贷款,另一方面又没有公司制度下的安全现金流和危机储备金,严重依赖于每月一收的保教费,抗风险能力极差。整改疫情期间,这些民办幼儿园不能正常收取保教费,没有任何收入,正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不少投资人处在破产边缘。即便是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延期开学幼儿园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既要按时支付教师的应发工资,还要面临家长们学期费用的退还,再加上高额的房租、税收和防疫物资采购等开支,幼儿园的运营状况岌岌可危。”
据了解,幼儿园向银行申请贷款这个政策还是有的;另外主要收入来源为保教费,大部分幼儿园都是按学期收取的。城区内幼儿园基本能正常运营,农村园由于生源减少不能正常运营的现象突出。
(二)生源及师资队伍严重流失的问题
据统计,今年开发区在园幼儿12807名,比去年同比减少了198名,属于正常范围,特别是城区幼儿园在园幼儿比去年还增加了412名,生源减少的问题在农村特别突出,同比减少610名幼儿,但是这个问题并不是单纯的由于疫情影响,应该还有城镇化进程加大的缘故。师资队伍流失现象确实有,原因也是复杂多样:自身问题、待遇问题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尽快落实普惠性民办园奖补资金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143号)、《河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7〕1096号)和《濮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濮教〔2018〕2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对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扩充资源,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不低于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奖补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区财政要根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情况和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的幼儿数,当年落实生均拨款;根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增标准班核定情况,次年进行奖补。
开发区教育局联合区财政局、区经济发展局出台了《开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濮经开教【2019】72号), 并分三批进行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验收工作,全区共有68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因2020年未上报区财政预算报告,暂无法落实2021年普惠性民办园奖补资金。
现已将此专项资金议题上报主任办公会,尽快落实。
(二)优化结构,扩充普惠资源数量
上半年,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启动制定市主城区幼儿园布局规划。同时,安排各县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本县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市县重点民生事项,2022年新建改扩建9所公办幼儿园,新增公办学位3060个。加强对县区学前教育项目建设的督促指导,充分利用闲置校舍、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等富余公共资源,建设一批安全达标公办幼儿园,扩充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数量,争取到2025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85%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国家规定比例50%。
(三)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2020年5月,河南省委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印发了《河南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豫编办〔2020〕80号),我们正在积极协调编制和人社部门,一是对新建的公办幼儿园争取完成事业单位登记,协调编制;二是对空编的幼儿园及时招聘补充教职工,确保正常保教活动需要;三是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依法保障教师地位和待遇,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的教师工资待遇。四是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和定期注册制度,加强教师培训,享受和公办园同等待遇,参加免费“国培”“省培”,实行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指导,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2022年7月7日
(联系人:洪霞 电话:899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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