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的通知
编辑:高飞老师       发布时间:2018-03-20

 

濮教发〔2018〕42号

 

濮阳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的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国家森林城市的号召,大力开展创建生态文明校园活动,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中,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传播生态文明知识,营造生态文明氛围,树立生态文明典型,大力引导广大师生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强化生态文明意识,全面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生态文明建设。

    一、传播生态文明知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生态文明有赖于生态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文明程度的标尺。生态问题,从深层次看是人的价值观问题。生态教育是顺应自然的人性教育,其目的主要是传播生态文明知识,探索生态文化理论,强化人的生态意识,提升人的生态素养,培养人的生态自觉,建设生态文明社会。作为担当育人大任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我们要始终将生态价值观植入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切实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要做到有教材,有专业教师,有一定的课时量做保证,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奠定生态文明的思想基础,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

二、创造生态育人环境。绿色是学校底色,环境育人能起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作用。校园文化建设要以创建生态文明校园为重点,突出标准高、理念新、氛围浓、寓意鲜活明快,要充分结合和利用当地历史、人文、自然景观,精心设计具有学校特色的校训、校歌、校徽、校标等,以彰显学校特色和生态教育理念。有条件的学校要启动校园道路命名、楼宇命名等活动,设立具有生态理念的校史室,建设绿色文化长廊,增加校园绿色景观,打造绿色文化品牌,赋予学校浓厚的生态文明气息,努力把校园建成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通过大讲堂、大论坛、文体竞赛等活动载体,将生态文明的核心意涵贯穿生态文明教育的全过程,进而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为学校的生态文明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文化动力。

三、营造生态育人氛围。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生态文明校园活动中,要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刻苦学习生态文明知识,积极探讨生态文明理论,主动承担生态文明教研课题,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生态文明知识教育普及工作,当好生态文明的传播者、组织者和引领者。要充分利用学科教育、班队活动、社会实践等平台,积极开展以绿色文化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自然资源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要通过举办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摄影比赛、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力宣传和普及生态文明和绿化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创建生态文明校园的责任意识和自觉行为,要教育学生从小养成保持勤俭、追求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衣、食、住、用、行、游等方面,形成节约集约的行为自觉,倡导环境友好型消费模式。同时,要结合低碳日、植树节、节水日、地球日、气象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活动,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生态文明育人氛围。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示精神,全面完成全市教育系统承担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及考核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创建活动和生态文明教育工作,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主动学习生态文明知识,积极参与创建活动高潮。要将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生态文明校园等工作纳入教育考核评价及教育督导内容,强化对辖区内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和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从三月份开始对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活动和生态文明教育工作进行调研和督导

 

 

 

2018年2月28日

 

 

 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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