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校园绿化标准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高飞老师       发布时间:2018-03-20

濮阳市教育局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校园绿化标准工作

 

为贯彻落实濮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会议精神,根据《关于濮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濮办[2016]8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校园绿化标准,进一步深化花园式学校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学校规划科学化、校园环境精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美化育人环境、提高教育质量,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学校绿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零星绿地、水面和教学实践的种植园,学校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其中集中绿地率不少于15%,集中绿地的宽度不小于8米。通过2?3年的努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现高标准绿化美化

(二)深化学校绿化美化工作,提升绿化标准,着力创建花园式学校,力争到2018年,全市验收合格的标准化学校全部建成花园式学校。

(三)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以校园绿化美化和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积极探索生态文明校园建设,着力打造清新优雅、生态文明、和谐自然的校园环境,在全市中小学普及和宣传生态文明知识和绿化知识,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学校校本课程教育之中,积极组织适龄学生参加各类植绿护绿活动。

(四)城镇学校按照“拆墙透绿、见缝插绿、整地扩绿、立体绿化”的工作思路,充分挖掘绿化潜力,不断提升绿化标准,努力推进学校绿化美化和校园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使学校周边居民出门见绿,抬头见园,提升校园亲和力,增强师生幸福感。

三、绿化原则

(一)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学校绿化美化工作要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中,围绕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制定科学完整的校园绿化美化方案,坚持“实用、经济、美观”和“因地制宜,高起点规划”的原则。把校园绿化美化工程设计与花园式学校创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园林单位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原有地形、植被、建筑、绿化等条件,因校而宜,科学布局,形成楼房、平房、绿化带相互点缀,做到乔、灌、草结合,花、色、形结合,努力做到校园整体空间均衡,充分体现植物美化环境,陶冶情操,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

(二)坚持多树兼花少草。要坚决克服“重草轻树,重灌木轻乔木”的植绿“矮化”、急功近利倾向,坚持“以树为主,花木相随,优化品种,植物多样,和谐搭配”的原则,大力推行“树下有花,花下有草”的立体化模式,努力做到“点线面、高中低、多品种”的科学有机结合,真正使学校成为“校在林中,林在园中,花木繁茂,四季常青”的大花园。

(三)本地树种与引进树种相结合。本地树种根系发达,抗病虫能力强,也是本地林木文化的重要传承载体。外地树种可以弥补当地树木的生态缺陷和不足。学校绿化美化要根据本地的土壤、气候等实际来选择花木种植,坚持本地树种与引进树种有机结合,尽可能种植冠大荫浓的乔冠花木,做到花草、树木高矮搭配,错落有序,落叶乔木下兼种草坪的立体绿化格局。 

(四)四季有青,三季有花。校园绿化美化要有品味和质量,做到整体性、艺术性、层次性的完美统一,做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逐步形成充满生机的校园特色,力争使校园达到四季有青,三季有花,两季有果,把校园建成绿草成荫、花香四溢、硕果累累的乐园。

(五)突出学校特色。校园绿化美化要创设有自己特色的办学理念、校园文化、育人环境,利用校园内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石,组织开展师生共同参与的绿化美化和校园文化方面的集体活动,以体现教育的引导和熏陶。同时要结合当地人文历史、自然环境特点选栽树种。要精心设计有自己学校特色的校训、校歌、校徽、校标等,以彰显学校特点和教育理念。

(六)因地制宜,讲究成本。校园绿化美化要从当地的自然条件出发,坚持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草则草的原则,做到既要注重绿化效果,又要讲究成本和实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贯彻落实濮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学校绿化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长为成员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校园绿化标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教育指导站,具体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校园绿化标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提升校园绿化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校园绿化标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管理办法,强化管理措施,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力度,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校园绿化标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以创建“花园式学校”为载体,与标准化学校创建活动紧密结合,按照“拆墙透绿、见缝插绿、整地扩绿、立体绿化”的工作思路,科学编制学校绿化规划,充分利用学校空闲地带,宜树则树,适草则草,能花则花,扎扎实实开展好提升校园绿化标准和花园式学校创建工作,促进学校绿化美化有品位,上档次。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一项惠民工程,是一项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积极响应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号召,深化校园绿化美化工作,提升校园绿化标准,积极开展花园式学校创建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报、墙报、广播、电视、校园网络等阵地,大力宣传做好学校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校园绿化对改善社会大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积极作用,尤其要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师生对创建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度,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支持率和知晓率,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校校知晓,人人皆知,要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绿化校园、改善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意识,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和校园生态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逐步形成全市教育系统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风尚。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县(区)教育局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校园绿化标准工作纳入教育考核评价和教育督导内容,强化对辖区内学校植树绿化工作的指导检查,积极开展学校绿化和花园式学校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校园绿化美化档次和水平。市教育局适时对各县(区)学校绿化美化、花园式学校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学校,将授予“濮阳市花园式学校”称号。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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