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宪法精神 宣传践行宪法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承担着对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等事关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全局性问题作出规定的主要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 年宪法,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修改。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提出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这次宪法修改,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对于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指导作用,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意义重大而深远。
这次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站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国务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各个方面。这些重大修改,充分体现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体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发展成果,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不仅让我们国家的根本法紧跟新时代步伐,让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加完善发展,让党和人民意志得到更加集中的体现,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回顾历史,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进步,都离不开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离不开全社会对宪法精神的尊崇。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宪法只有深入人心,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濮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传播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濮阳,合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迅速掀起新一轮宪法学习宣传高潮。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让宪法常伴我们身边。
濮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濮阳市司法局 濮阳市教育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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