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 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一年来,我局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相结合,深入推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以学校为法制宣传教育主阵地,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狠抓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全市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加强,学校依法治校水平逐年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更加规范。按照市治市办要求,我局对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完善工作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强调要以普法为契机促进队伍建设、推动执法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中层负责人积极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领导机制。各级各类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任组长,成员由教导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代表、家长委员会的家长代表组成,并聘请了校外法制辅导员和校外法制副校长。 同时,我们还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机关干部法制教育。 结合中心组、支部理论学习,将全年学法重点贯穿其中。科室负责人带头,全局人员集中进行研讨,答疑解难,通过讲解、研讨、分析,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结合自身实际,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近两年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以市直行政执法人员换证为契机,认真组织行政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多部法律。同时不断完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组织机关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参考率、公务员学法用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公务员人均学法45学时以上。 三、抓好依法治理,凸显法治建设实效。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梳理了市教育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33项,并在濮阳教育网上进行了公开。对于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布,或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确保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制定权限、起草程序、合法性把关、集体讨论决定、签发、公布、异议提出、备案、评估及清理等工作,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可执行性。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在2015年开展违规办学、教育乱收费、普通高考舞弊3个专项治理的基础上,2016年,印发了《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按照“试点先行、分级核准、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先期遴选了市一高等10所学校作为试点,计划2017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的目标。 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制定了行政许可程序办理办法,从办理依据、办理时效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制定的行政许可程序、收费等信息在办公场所和教育网上进行了公示,保证了公开透明。在工作中,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加强行政指导和服务,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催告、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执法对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向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通过组织参加市电台“阳光热线”、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及信访投诉、案卷评查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查找工作人员执法过程违规苗头,及时予以纠正,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强化了执法责任追究意识。教育行政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执法形象有了明显改观,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服务意识显著增强。 四是进一步树立机关形象。为加强市直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市教育局广泛开展“双评议”活动,组织学生家长通过网上评议和面对面评议学校招生、收费、师德师风建设和后勤服务工作,开展“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调动教师和学校转变作风、整改问题的主动性、积极性。严格落实《濮阳市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六条禁令》,把解决好乱招生、乱办班、乱收费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作为正行风、树形象的重要举措,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深入推进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出台了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方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并明确指出,转变作风关键在领导带头、执行有力、持之以恒。教育局从朱局长做起,言必行、行必果,敢作为,勇担当,凡是出台的规定,都在不折不扣的执行,切实提高执行力,公信力。 四、强化宣传,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和系列主题活动 (一)制定了七五普法规划 为推动“七五”普法深入开展,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濮阳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明确了“七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了法治宣传教育集中活动月。根据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安排,今年7月份,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集中活动月工作。结合“两学一做”活动,聘请有关专家为市直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和党史知识专题讲座。到康居社区(慧竹丽景小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活动共悬挂条幅2条、发放宣传资料50余册、接受咨询20余人次。二是与市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方案的通知》(濮检会【2016】4号),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坚持以案释法,采取互动巡讲、情景剧表演、微电影播放、举办模拟法庭等方式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印发了《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教办政法〔2016〕781号文件切实开展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学校通过网络直播收看了12月2日的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现场活动,并动员学校通过黑板报、主题班会、报告会、演讲比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依法治校示范校是推进学校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手段,为使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我们采取四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一是明确任务,责任落实。年初把创建目标进行分解,作为对县区教育督导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创建任务落实到县区、到学校。二是完善标准,使其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引导性。三是加强指导,市县教育局深入学校进行创建工作阶段检查,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点明方法,限期整改,使学校创建工作有的放矢。四是客观公正,严格组织检查验收,充分发挥创建工作的导向作用。 2016年,推荐了范县第二小学等6所学校申报第五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有27所学校申报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近期我们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虽然我们在普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视不够。法制教育由于不是考试科目,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学校普遍不重视,形成了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二是课时落实难。法制课程有要求,但在落实过程中却困难重重,如中小学按规定要开设的课程有民族团结教育、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等不能落实到位。三是师资不到位。目前中小学均没有专职法制课教师,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是由政治课教师兼任或聘请兼职法制辅导员。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不断予以克服。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投入,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努力使我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017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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