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教办〔2017〕86号
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精神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7年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申报濮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须是已命名的县(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012年之后被评为省市级示范校的,不再申报。2012年前曾获得市级示范校的油田及市直学校也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名额及方法 根据年初下达的目标,工业园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1所,其余县(区)要创建2-3所。各县(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申报对象,确保完成年度创建目标。 申报学校须填写《濮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开具县(区)教育局主管纪检监察、安全、师德等工作股室同意申报的证明,并由县(区)教育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各单位务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学校名单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濮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和同意申报的有关证明材料先由县(区)教育局保存,市考核验收组考核时带回。 三、考核验收时间 2017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验收程序 考核验收工作采取听汇报、查看档案材料、组织师生问卷调查和法律知识测试、实地察看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等方式进行。 市教育局对《濮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细则》的加分因素分值进行了调整,累计加分不超过100分,具体分值见附件。考核总分为1000分,考核得分900分以上的方可作为命名对象。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引导学校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推动各项教育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县(区)教育部门要提前将考评细则下发各申报学校,督促申报单位按考核细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严格把关,提高效率,与考评验收标准差距较大的学校不得作为考核验收对象。 (三)实事求是,确保公正。考核对象要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客观、准确的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考核组要严肃考核纪律,保证考核客观、公正、透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务求节俭。 联系人:文建峰 联系电话:8991711 18623938858 电子邮箱:py8991711@163.com
附件:1.濮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细则 2.濮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
2017年10月31日
附 件1
濮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细则
附 件2
濮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
学校名称:
推荐单位:
填表时间:
濮阳市教育局监制
填 表 说 明
一、依法治校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经验与成效一栏,由学校填写,内容应包括学校依法治校的工作情况、经验、特点、成效等。在工作基本情况部分,应参照《濮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细则》,逐项总结有关工作。要求文字简练、重点突出,不超过2000字(具体总结材料可另附)。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应当包括推荐理由,简要总结概括该学校在本地依法治校工作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情况等。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后,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将根据情况组织验收审批。 四、本表一式三份,由推荐单位报送市教育局。
濮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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