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行政复议工作自查报告多年来,我局十分重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层级监督手段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现将2007年以来我局行政复议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一)2007年以来,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二)针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我们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首先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了《行政复议案件主办人制度》、《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制度》、《行政复议错案责任追究制》等。 其次明确了工作程序: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后,由领导分派案件,明确主办人,主办人须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具体办理承担主要责任;年终组成评查小组,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总评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如果出现错误和严重失误,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建立了行政复议案件领导分级负责机制。每一项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都要经过这样一个工作流程,首先由行政复议案件主办人将办理卷宗和初步结果报政策法规科审核,然后报办公室主任批转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听取主办人和政策法规科的全面汇报,签署意见后报局长签字执行,原始卷宗和办理结果原件送机要室存档。遇有重大疑难案件,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 第四切实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业务和政治素质培训。业务方面,鼓励办案人员积极自学,局里积极推荐他们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班,还经常拿出一些典型疑难案件,让他们虚心向政府法制部门、法院、检察院的专业人员求教,讨论、交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政治素养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三项教育”。一是宗旨教育。采取谈心、座谈等方式沟通交流思想,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艰巨性、光荣性教育,引导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勤政教育。面对相对艰苦的条件,在行政复议案件办案人员中大力倡导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激励调动办案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三是廉政教育。行政复议机构是一个清水衙门,但也可能发生利用手中的行政复议权力捞取好处的事情。为此,我们在案件审查的各个环节,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和办案人员不得向当事人索取和收受当事人馈送的财物,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象的发生。 二、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工作,于2003年设立了政策法规科,正科级建制,配编制2人,办公室2间,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复印传真机各一台,具体负责濮阳市教育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局机要室设置专柜保存行政复议案件卷宗,并每年拨付2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行政复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