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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9

濮法政办2020

 

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5〕第169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制度建设水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近期将在全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和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查时间

   2020年5月25日至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研督查内容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基本情况: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情况;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情况;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与公布情况;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评估、清理情况;

(五)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文件清理情况;

(六)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原因和对策等。

三、调研督查方式

采取以自查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调研方式。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调研督查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成立由市司法局局领导带队,市人大法工委备案审查科负责人、市司法局政治部人事部门负责人、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的同志为成员的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调?督查工作组。

五、具体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根据调研督查通知,对单位2018年1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期间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情况进行经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书面自查报告(附今年1-4月份的发文目录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于5月21日前报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

人:刘晓芳

联系电话: 6980399

电子邮箱: pygfxwjglk@163.com

附件:调研督查具体内容

 

2020年5月  日

附件:

调研督查具体内容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方面

(一)你单位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是由哪个科室负责,是业务科、法制科、还是办公室,是一个科室负责还是多个科室共同参与?

(二)你单位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经过哪些环节?起草部门是否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调查研究?是否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或者主要措施进行了充分论证?

(三)你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都有起草说明?对起草说明需要阐述的内容是否清楚?你们认为起草说明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是否应当逐条说明其目的、依据?

(四)你单位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前,是否广泛听取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有关机关、专家的意见?以什么方式征求的?对征求意见的方式、途径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对涉及重大事项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是否采取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征求意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有关部门、专家提?的意见是否采纳?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存在分歧意见的,如何解决?

(五)在法律、上级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起草市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可以规定哪些内容?在法律、上级文件对有关问题已有规定的情况下,市县级文件应当如何制定?

(六)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前是否召开会议进行审议,还是直接由领导审阅后报送?起草的文件应由哪个科室报送到政府法制机构:业务科室、法制科、还是办公室?政府法制机构审核过程中的疑问由谁负责解释?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时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方面

(一)你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都经过了法制机构的认定和审核?通过什么方式进行认定和审核的?是否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认定、审核制度?法制认定、审核是同时进行,还是前后分别进行?法制审核作用是否得到真正发挥?有无未经法制机构签署合法性审核意见就上会讨论或由领导直接签发的情况?

(二)你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都经过了集体讨论?是否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集体讨论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实际执行情况怎样?集体讨论时有不同意见怎么处理?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与公布方面

(一)你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领导直接决定签发还是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再签发?

(二)你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都向社会公开?还是有公开有不公开的?哪些公开哪些不公开?文件内容是否完整公开?通过什么方式公开?是否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如何?制发后多长时间公开?公开文件有无专人负责?是否定期检查公开的文件的可查询性?公开中存在哪些问题、建议或对策?

(三)你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还是另有施行日期?

(四)你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谁负责解释?是制定机关还是起草部门?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评估、清理方面

(一)你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是由哪个部门负责?是办公室、法制科还是业务科室,备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备案人员是否明确,他们对备案要求是否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都包括哪些内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都能按法定时限上报备案?有无迟备、漏备、有件不备或不规范备案等问题?是否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备案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对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有何意见和建议?

(二)你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建立了评估清理制度?执行情况如何?近两年来进行过几次评估、清理?评估以何种方式进行的?对评估、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怎么处理,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文件清理方面

是否专门组织相关科室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否已经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具体清理情况是否已经制发文件、形成书面材料?

主办:濮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