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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09-27

濮阳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2019年6月修订)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和杜绝火灾危害,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处置突发火灾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教育系统处置火灾事件的应急行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实行校(园)长负责制,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应对火灾事件的处置能力。

一、组织机构

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指导各学校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组织指导各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的基本技能;组织火灾事故扑救,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安全安定。

二、应急处置

(一)发现火情时,在场人员(现场最高职务者自动负责指挥)要立即引导火灾现场人员进行有序疏散撤离,并迅速组成灭火小组,利用校内消防器材初步控制火情,力争灭火于初级阶段,同时迅速报119和上级主管单位。

(二)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初期火势,现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火势蔓延造成更大损失。

(三)学校及教育局领导接到报告后,要迅速到达火灾现场,指挥和协调现场灭火工作,如火势较大,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四)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医院救治。

(五)协助维护火场秩序和加强火场的警戒,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档案资料的抢救保护,防止重要物品的丢失及各种犯罪活动的发生。

(六)火灾事件处置后,注意保护现场,配合调查组工作,协助收集取证材料,为分析事故原因提供依据。

三、疏散与撤离

(一)火灾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应立即启动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尽快组织人员立即灭火。并视火灾现场情况,向“119”报警,同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立即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和教师指挥疏导学生有序撤离。

(二)现场管理人员及教师,应按照应急疏散预案指引,引导学生通过疏散通道迅速安全有序撤离火灾现场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同时,组织人员充分利用校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灭火,以控制火势的蔓延,并及时进行伤员的抢救工作。

(三)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进行基本灭火技能的教育与培训,使全体师生正确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和火场逃生的基本技能,切实保证在遇到突发火灾事件时能够正确运用、安全撤离。同时,学校在日常安全工作中应加强对学生宿舍、餐厅、图书馆、计算机教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的防护。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二)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三)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工程竣工后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六)各级各类学校应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保证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疏散逃生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五、其他

本预案由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办:濮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