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 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公众意见相关制度摘录
摘自《濮阳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试行)》第四章第十七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公众参与的范围、代表的选择,应当保障受影响公众的意见能够获得公平的表达。”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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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9
濮阳市教育局 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公众意见相关制度摘录
摘自《濮阳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试行)》第四章第十七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公众参与的范围、代表的选择,应当保障受影响公众的意见能够获得公平的表达。”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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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濮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