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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8

 

濮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开展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活动方案的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开展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0161118

濮阳市教育局

开展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

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针对中小学校和教师存在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问题(简称“四乱”),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教师“四乱”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大力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遏制“四乱”问题的发生,构建治理“四乱”问题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

    三、整治内容

    (一)学校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内集体补课、收费行为。

    (二)利用学校资源,为违规办班提供场所,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四)教师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中等场所违规给学生补课、收费行为。

(五)利用职务之便组织、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与其他教师相互介绍或为校外办学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的行为。

(六)以家属、亲友、家长委员会等形式违规组织有偿补课行为。

(七)在民办教育机构和非法办班、补课兼职或任教行为。

(八)自立项目乱收费和以班级、家长委员会、社会办学机构及假借他人名义进行的违规收费行为。

(九)单位和个人违规干预、插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和选用教辅资料的行为。

(十)违规向学生推荐征订、强制订购、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违背自愿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20161118开始,2017322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118日至1122日)

    召开全市开展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活动动员会,印发相关文件,成立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市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级教育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要迅速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1122日至1222日)

各县区、各学校集中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有关规定重点查找学校和教师存在的“四乱”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四乱”问题。教师围绕整治内容进行自查,存在“四乱”问题的立即停止。所有教师与所在学校签定杜绝“四乱”行为的承诺书。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自查报告于122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监察室。

    (三)监督检查阶段(1122日至2017222日)

在各级各类学校自查自纠阶段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并延伸至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监督检查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要求,对中小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市教育局组成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四乱”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7222日至322日)

    对集中整治“四乱”活动进行认真全面总结,重点围绕领导重视程度、采取主要措施、建立规章制度、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总结。深入研究治理“四乱”工作的长效机制,在综合治理上下功夫,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从根本上解决“四乱”问题。巩固集中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对“四乱”问题的治理,做到工作力度不减、检查力度不减、处理力度不减。

 五、处理原则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按照“自查从宽、查处从严”的原则,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一)在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凡是主动申报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又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违规违纪资金的,不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凡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学校存在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行为的,取消学校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给予校长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档次,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凡是发生“四乱”行为被查实的责任教师,当年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档次,列入“黑名单”,取消三年内晋级和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当年绩效工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对校长进行连带责任追究。学校领导干部参与组织补课、订购资料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一律就地免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治理“四乱”工作。治理教育“四乱”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净化教育环境的重要体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活动,把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校长负责制。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长要切实履行责任,对辖区内和中小学校的“四乱”治理工作负总责,要亲自安排部署整治活动,亲自参与监督检查,亲自研究整改措施。建立班子成员分包学校,校长分包任课教师的责任体系。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管理,对治理“四乱”工作不力的校长要进行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组织调整。中小学校长要加强对学校和教师的管理,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避免“四乱”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配合中小学校开展好集中整治活动。在学校醒目位置和校外大门口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8991731),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在1122日前将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方案上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2017310日前将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总结报市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濮阳市教育局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活动领导小组

            

 

 

 

 

 

附 件

濮阳市教育局

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活动领导小组

 

  长:朱世泽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殿峰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王石英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宏林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莉莉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员:李文杰 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田奎山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科长

            夏凌燕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科长

         王章喜 市教育局师资培养培训科科长

            刘晓翠 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市教育局职业成人与高等教育科科长

            周宏伟  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监察室,张莉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办:濮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