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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濮阳市教育局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新9)

发布时间:2021-07-27

 

 

 

 

 

 

 

 

 

 

 

 

 

 

 

濮教办〔2019〕41号

 

 

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市教育局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

现将《濮阳市教育局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19年2月26日

 

濮阳市教育局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制定教育系统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简政放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升执法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2.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3.各负其责。教育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和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随机抽查工作。

4.公正高效。转变监管理念,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教育局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开展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应依法立案查处的外,均需通过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应当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教育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和直属单位分别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的制定,并报政策法规科汇总。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教育局具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和直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从有执法证件、有办案经验的人员中选取。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三)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方式

开展随机抽查,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定向抽查是指根据检查对象的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要根据检查工作实际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

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在采取摇号等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当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可探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方式现场监督抽查过程。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每年至少进行2次,每次抽取的学校比例约为3%。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对列入“黑名单”的学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2019年底前实现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科室、直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教育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工作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单位要加强执法人员监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濮阳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濮阳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 濮阳市教育局执法人员名录

4.濮阳市教育局检查对象名单

 

 

 

 

 

 

 

 

 

 

 

 

 

 

 

 

 

1

 

濮阳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长:都国林(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李殿峰(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杨照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乔明福(市教育局副局长)

        段宏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莉莉(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李彩光(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员:于党伟(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赵光伟(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田奎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科长)

夏凌燕(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科长)

 丽(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科科长)

 静(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

        王章喜(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科长)

杨守鹏(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刘爱军(市教育局安全办主任)

        曹本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副主任)

刘东学(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卢文德(市学校卫生保健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明确具体人员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具体事项落实工作

 

 

 

 

 

 

 

 

 

 

 

 

 

 

2

濮阳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事项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经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

教发规〔2014〕47号文件《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年度检查内容;以及根据新精神增加的三项内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学校依法治理情况;保障学校师生权益情况。

定期排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

 

 

 

 

 

 

 

 

 

3

 

濮阳市教育局执法人员名录

(排名不分先后)

 

都国林  李殿峰  杨照华  乔明福  段宏林  李彩光  邵中超

刘赏林  刘爱军  薛贺钊      李源滋  文建峰  田奎山

夏凌燕  洪 霞  张再普  景贵敏  高 静  朱继波  赵光伟

   王章喜      杨守鹏  牛仕方  高 丽  巴连仲

袁利峰  王慧芳  陈耀明  高毓营  薛 强  寇全胜  孟艳红

李哲恩  李锦静  王秀林  李耀奇  韩顺领  刘 刚  赵文彪

管方艳  程明明  宋丽军  张子琪  王世芳

 

4

濮阳市教育局检查对象名单


 

 

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濮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濮阳市外国语学校

濮阳市职业中专

濮阳市第一中学

濮阳市实验中学

濮阳市第三中学

濮阳市第四中学

濮阳市第五中学

濮阳市第六中学

濮阳市第七中学

濮阳市第八中学

濮阳市第九中学

濮阳市第十中学

濮阳市实验小学

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

濮阳市第三小学

濮阳市子路小学

濮阳市昆吾小学

濮阳市特殊教育学校

濮阳市市直幼儿园

濮阳市实验幼儿园

濮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

濮阳第二职业中专

濮阳好学幼师学校

濮阳元龙高级中学

濮阳创新高级中学

濮阳外国语实验高中

 

 

注:以上为市教育局直接监管学校,油田学校、各县区学校不再详列。

 

 

 

 

 

 

 

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226日印发

主办:濮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