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教安全函〔2021〕15号
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2021年学校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促进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保障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工作安排部署,现制定2021年全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转变校园安全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水平,着力解决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促进学校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使校园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为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检查目的 通过督导检查,发现在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庸、懒、散、慢、虚等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限期整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创建“平安校园”。 三、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濮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河南省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开展督导抽查检查工作。 四、抽查对象和抽查时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季节特点和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五、检查内容 1.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2.校园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三防”建设、消防安全、明厨亮灶、双重预防体系、雪亮工程、校车公司化运营等工作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情况; 4.“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5.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六、检查方式和比例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抽查。每次抽查的对象为县区2个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3所学校(幼儿园),全年市直学校普查一遍。 七、结果运用 每次检查结束后市局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被检查单位应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局安全科备案。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评,作为对先进单位评比的依据。
2021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