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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6

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濮阳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抓好落实。

 

附件:濮阳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2017825

 

 

 

 

 

 

 

濮阳市教育局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濮阳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濮阳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管理办法》(濮政办〔2016〕10号)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双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

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落实党中央、省、市系列文件精神,促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举措,是打造透明政府、公信政府和法制政府的重要体现,是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

二、“双公示”工作总体要求

开展双公示工作,要以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落实,以加快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为基本出发点,建立双公示工作长效推进机制,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合法,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双公示”工作目标

市教育局机关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科室,日常工作中发生的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项目,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濮阳教育信息网公示,并及时推送到信用濮阳网。

四、“双公示”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科室,各明确1名双公示信息管理员和审核员,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后5日内将信息上报局政策法规科,审核后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并同步将公示内容上传市信用建设门户网站信用濮阳网。

(二)今年,我市将双公示工作的开展情况做为营商环境评价、依法行政考核和城市信用监测等工作的重要指标项,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起来,确保双公示信息及时、全面、准确的上报。

    (三)凡未能按时上报双公示信息的科室,办公室将予以通报,并呈报局领导。

 

 

主办:濮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