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总结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并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市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扎实推进,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了相关工作。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对接工作的通知》和《濮阳市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梳理工作指南》,5月,我局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认领了35项政务服务事项,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编制了所认领事项的实施清单(共106个要素),全部录入河南省政务服务统一工作平台。7月,对照最新调整发布的事项基本目录,将35项精简为9项,并及时完成录入发布。
(二)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录入工作。共认领6项省教育厅监管事项清单,按照“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要求,完成了事项清单的要素编制,并全部发布。
(三)完成数据共享资源录入工作。依据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数据补充完善部门数据资源目录,并将8项数据共享资源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了发布。
(四)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尽管部分省垂、国垂系统尚未与河南省政务服务统一工作平台完成对接,但我局本着提高办件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凡是能够实行网上审批的都实现了网上审批,例如中小学招生报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确认、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等,都通过省垂或国垂系统进行网上办理。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是事项清单编制不科学。为实现省、市、县三级同步,要求地方对省教育厅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部认领,不符合实际,给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人为设置了的困难。比如,最初发布的市级目录里面,有一项“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批准”,濮阳市没有工读学校,也没有此事项的审批权限,但也必须按照要求完成事项的编制录入工作。再比如,“市级示范幼儿园评定”一项,根据我市工作实际,评定市级示范幼儿园需经过申报、递交材料、实地审核、发文表彰等程序,前后历时约4-6个月,不宜通过网上办理,但也必须按照要求完成事项的编制录入工作。
二是网上办件量不高。我市自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发布完成以来,除测试件外,尚未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统一工作平台受理并办结事项。主要原因是目前行政审批办件量较高的事项是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等,均使用的省垂或国垂系统,而目前省垂系统和国垂系统尚未实现与河南政务服务统一工作平台的对接联通,因此在统计办件量时未能将此部分统计在内,造成办件量不高的现象。此外,部分事项办事群众已经习惯传统的办件方式,对“互联网+政务服务”这种模式接受度较低,推广运用存在一定困难。
三是系统操作太过繁琐。河南省政务服务统一工作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从认领到编制再到发布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事项编制发布的流程较多,操作太过繁琐,系统设定的也比较死板。例如每项事项编制发布的过程中必须要上传办理结果样本或空白表格才能发布成功,但大多梳理出来的事项之前都未受理过,无法提交现成的办理结果样本和空白表格,只能凭空设计,一来不够科学严谨,二来发布之后容易给办事群众造成误解。
三、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梳理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在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市、县工作实际,确保编制发布的事项,既有章可循,又贴合实际、便于操作。
二是加快实现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互联网+”的本质在于开放,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基础条件。要打破技术壁垒,加快河南政务服务统一工作平台与省垂、国垂系统的对接,实现数据跨部门、跨地域流动,变条块型政府为扁平化政府,真正实现一网通办,提高政府政务服务效能。同时,应加快完善移动政务应用建设,提高多个方面的便民服务。
三是加快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简化系统操作流程,加强系统数据库建设,使政务服务工作平台功能更完善、更人性化。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让越来越多的具体办事人员熟悉系统、熟悉流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和媒体,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知晓率。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