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
关于2019年“放管服”专项审计指出问题的
整改报告
根据《2019年省“放管服”专项审计工作政务服务事项整改方案》要求,我局对省专项审计指出的7个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消保留证明事项与实际不符
经核实,我局仍保留的两项证明事项为“外省身份证号人员在豫工作证明”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目前,这两项证明暂无法取消,原因如下:
1.“外省身份证号人员在豫工作证明”由本人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或由工作单位开具,用于外省身份证号人员申请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市教育局汇总报名数据后,向省教育厅提交测试申请,获批后方可安排测试。省教育厅依据2003年起施行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要求各地市教育局在组织普通话水平考试时,若有外省身份证号考生报名参加,必须开具在本地居住或工作证明,否则不予审批。我局为方便考生,经与省教育厅协调后,要求考生提供照片或扫描件即可,不必报送纸质材料,此举方便了众多考生,获得了考生的认可。 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由公安局派出所开具,用于申请修改学籍信息。省教育厅在2014年发布了《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其中第二章第十条明确:“如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申请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均需修改,则修改权限在省教育厅,我局负责收集汇总证明材料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如果仅需修改其中一项,则我局可以直接依据申请人出具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进行修改。如果取消此项证明,则我局无法核实申请人提供的学籍变更信息是否属实。 二、行政审批事项应进驻未进驻同级实体政务大厅
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及省“放管服”专项审计调查组反馈意见,按照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关于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要求,我局已于2020年1月15日起,将本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5项)交由“阳光大厦”综合窗口一窗受理,我局原则上不再受理政务服务事项。
三、“互联网+监管”汇聚监管行为信息少,监管事项主项覆盖率低
我局共有5项“互联网+监管”事项,其中,关于“对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外国机构、外资企业、国际组织的驻华机构和合法居留的外国人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的监管”,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和《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方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5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由教育部下放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该事项的审批和监管权限均在省教育厅。我局与省教育厅国际处进行了沟通对接,国际处也不知为何该事项由地市教育部门监管,且我市也无一所外籍人员子女就读的学校。因此,该事项我局暂无法录入。 此外,关于“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者的监管”,该事项属于行政处罚类型,由于我局近年来通过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者的监管,未发现教师、企业等伪造和使用教师资格证的违规行为,故未产生对相关的行政处罚,暂未录入。 其余事项均已覆盖,并推送监管数据。但由于我局之前的监管行为未留存记录,且监管人员对该系统不熟悉,造成汇聚监管行为信息较少。目前,我们正分批对所有监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一方面帮助他们尽快熟悉“互联网+监管”系统的使用流程,另一方面要求各责任科室在实施监管行为时要注意按照系统推送要求,留存档案数据,并及时通过系统推送。
四、群众对政务服务网知晓率低,政务服务网使用率低
经过自查,我局政务服务网办件量较低的原因如下:一是数据系统未实现对接。教师资格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会考成绩证明,这三项均需使用国垂和省垂系统,目前均未与政务服务网对接。二是工作流程与网上办理流程不匹配。河南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表彰,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市级示范幼儿园评定,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这四项实际工作流程均不适合网上办理,已就此事与省教育厅报告,未获明确答复。三是实际未产生办件。其余事项大多未产生办件或办件量较少,例如对学生申诉的处理和对教师申诉的处理,全年都未产生办件。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着力提升政务服务网的办件量。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已印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将政务服务网以及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事项尽快告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提高政务服务网的知晓率。二是调整工作流程。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工作流程,确保与网上审批流程相匹配,提高政务服务网使用率。例如,关于民办高中、中专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事项,已印发通知明确今年的年检改为以线上为主,要求各民办学校积极筹备材料,通过政务服务网申请并上传材料,由市教育局审核。三是积极联系上级部门。积极主动与省教育厅联系,推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省垂系统尽快与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五、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对接不到位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系统、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均为教育部统建的国垂系统,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省教育厅统建的省垂系统。这些系统的筹设、管理、维护权限均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地市教育局仅有使用权,因此,实现与政务服务网的对接主要责任在上级部门。目前,市教育局已就此问题积极向省教育厅汇报,建议先从省级层面实现全省18个地市的系统对接,方便办事群众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六、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经核实,市实验小学和市第二实验小学拖欠工程账款问题,原因是专项审计时,这两所学校的建设项目尚未完成竣工决算,账款未予拨付。目前,这两所学校已依据工程竣工决算及时足额拨付了剩余账款。
七、年涉企信息未归集
根据市委编办发布的《濮阳市教育局权力事项目录》,我局共有行政处罚4项,分别是:1.违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处罚;2.考生考试违纪作弊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处罚;3.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规定的处罚;4.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处罚。行政检查3项,分别是:1.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指导;2.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情况监督检查;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情况监督,均不涉企,因此未归集。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