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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教育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7-28

 

 

濮阳市教育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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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内容

1、服务形象:仪表规范、整洁,持证上岗。微笑服务,做到热心、关心、虚心、耐心。热情诚恳,服务接待,电话咨询做不厌其烦,不急不躁。

2、服务效率:受理业务要及进进行材料核实,确认齐全无误后,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办事职责、程序公开;工作纪律公开,承诺公开;行政性收费依据、范围、标准及具体结果公开;监督公开。

3、服务质量:认真负责,严格按章办事,决不徇私舞弊;严守纪律:担负起单位、个人资料保密的职责;精心操作:杜绝人为失误造成数据的差错;努力学习:提高知识、素质和技能水平。

二、服务投诉与监督

1、投诉受理部门、电话

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的投诉事项由中心总服务台负责接待并受理,投诉电话为:0393?6635110。

2、投诉范围包括违反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对所处理事项同持有异议;着装不整、不佩证上岗等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其它因窗口工作人员原因造成服务对象一定损失的作为。

濮阳市教育行政服务大厅恳请各办事单位和群众对“大厅”各窗口实施的承诺制度进行监督,欢迎各界对“大厅”各窗口及“大厅”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

     

 

一、服务语言

使用标准、流利的普通话。接听服务电话时,要使用“您好、请讲”、“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我马上给您办”、“您慢走,再见”等文明用语。

二、服务态度

对待服务对象,要做到“三个一样”,即: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讲,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三、服务仪表

着装整洁、得体;举止彬彬有礼,端庄、大方;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亲切;面带微笑。

 

 

     

 

    牢记服务宗旨      恪守职业道德

    规范准确高效      敬业奉献爱岗

    明礼诚实守信      客观公正办事

    公开办事程序      自觉接受监督

    文明礼貌待人      热情诚恳周到

    举止端庄大方      树好自身形象

    遵守规章制度      廉洁勤政务实

 

 

 

 

 

 

 

 

 

 

 

 

     

 

1、市教育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实行全天考勤制度,由大厅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2、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视为缺勤半天。

3、工作人员因病、因事确需请假的,经履行请假手续,空缺岗位内请假不得影响窗口正常工作,责任科室及时安排人员顶替,保证窗口工作政党开展。

4、考勤情况由管理人员汇总,于窗口服务项目结束后报办公室备案,考勤结果作为评选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人员的重要依据。

 

 

 

 

 

 

 

 

 

AB 顶 岗 制 度

 

1、各窗口在设立期间必须保证有人值班,不得空岗。

2、各窗口必须设立A岗和B岗,如A岗工作人员因事外出,须有B岗工作人员顶替上岗。

3、定岗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及随意替换班。

4、有关科室指定顶岗人员必须熟悉了解其所代岗位的业务职责,不能随意让无关人员或不熟悉业务人员替代。

5、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不准串岗或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项。

主办:濮阳市教育局